普源精电(6883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短线交易规定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减持相关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11]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12] 其他情况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2] 制度相关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报告披露[12] - 多账户持股应合并计算[12] - 制度生效后遵守新规定[13]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和章程为准[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时间信息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