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SH:688337)2025-12-01 17:16

人员聘任与限制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两日通知[10][11][18] - 参加人员为总经理等,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17] - 会务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议题由总经理审定[12]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超权限报董事会[15] - 投资项目限额内董事会批准,限额以上股东会批准[15] 财务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15] - 重要财务支出经部门报告、审核,总经理批准[15]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5] 项目制度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并跟踪管理监督[16] 督查与报告 - 总经理责成办公室对重要事项督查催办[19] - 督查内容含办公会事项等[19]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1] - 每年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工作报告[21] - 遇特定情况及时报告[21] - 按审计委员会要求报告相关工作[21] 考核制度 - 董事会对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23] - 公司建立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23] - 绩效考核与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受委员会指导[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