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SH:688337)2025-12-01 17: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5]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少于5人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3]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其他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8] - 会议主持人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48]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遇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抵触时需及时修订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5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