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内审报告与计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6]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内审检查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部制度检查一次[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8] 审计程序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16] 审计决定与评估 - 内审部对重大审计事项处理决定须报经董事会批准[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8] 档案保管 - 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7]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7] 人员职责 - 内审负责人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述职[17] 奖惩建议 - 内审部可对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建议奖励[19] - 部门和个人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证明材料等行为,内审部可建议处分和追责[20][23]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董事会可给予处分和追责[20][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2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