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3]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等原则[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8] 管理渠道与会议 - 通过官网等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6]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接待与信息披露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1] - 要求调研机构签署不打探未公开信息承诺书[11] 平台信息管理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并谨慎发布[14] - 通过平台栏目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5] 管理部门与职责 - 设证券投资部为日常管理部门[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9] - 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八项主要职责[19] 人员与档案要求 - 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技能[2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21]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