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证券法务部为登记备案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3] 信息流转与报送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产生主体负责人批准,报董事会秘书审核[12] - 专门责任人应在事项重要时点当日报送相关情况及登记表[13] - 对外报道等内幕信息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13] - 各部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3]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8] - 知情人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重新报备更新名单[18]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在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有变化需补充[22] - 发生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20] 信息提供与违规处理 - 向控股股东以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告知保密义务[24]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部门[26] - 内部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采取降薪等措施[26] - 相关主体及工作人员违规移送线索并追偿损失[26] - 违规泄露信息可解除中介服务合同并追偿损失[27]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9] - 内幕信息存续期为特定日期至最后一次公开披露临时公告之日[31] - 禁止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违规担责[31] - 内幕交易有相应罚款规定[32] - 对内幕信息获取情况登记备案[32] - 知情人档案登记有必备项目及要求[33]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公司盖章[35]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