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 - 内部审计制度
佳华科技佳华科技(SH:688051)2025-12-01 18:0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内审部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提交内审工作报告[8] - 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9] 内审检查与审计 - 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年度结束后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1] - 内控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控制度[11]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5] 信息披露审查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六项内容[16]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8] - 评价报告应包含七项内容[19][20] - 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规定对评价报告核实评价[20]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20] 人员管理 - 对认真负责的内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违规人员给予处分[22] 问题处理 - 公司发现内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交易所报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