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佳华科技佳华科技(SH:688051)2025-12-01 18:0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5] - 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15]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差异达1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8] 其他报告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审核注册后,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1] - 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适用招股说明书规定[13] - 发行新股后,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影响交易价格且投资者未知,立即披露[18]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19种情况属重大事件[20] - 控股股东等影响重大事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22] - 未公开信息特定时点报告并及时披露重大事项[23]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审核并依法披露[24]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25] - 董事等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确认意见[28]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31] - 董事等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并报告重大信息[31] - 重大事件文件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事后报送[32]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披露[19]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告知董事会[34] 信息保密与沟通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各层次保密责任人与董事会签责任书[37] - 通过特定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不提供未公开信息,活动直播并披露内容[38] 信息泄露处理 - 未公开信息泄露且交易异常,报告交易所并发布澄清公告[4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1] -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依上交所规定,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50][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遵循原则并建立档案[45]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7] - 查询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申请与同意函保管十年以上[4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48] - 各部门、下属公司重大事件按规定报告并披露[48] 责任与制度 - 董事等未及时报告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处罚责任人[49] - 公司未处理,董事会秘书建议董事会处罚[50][5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5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5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5] - 制度制定主体为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