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300148)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舟文化天舟文化(SZ:300148)2025-12-01 18: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 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