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30014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资金占用制度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人员责任 - 董事、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5]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5] 应对措施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6]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条件[7] 违规处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将给予处分[9] - 公司或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