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6030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金海通金海通(SH:603061)2025-12-01 19:0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报告[13]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4] 信息报告义务与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22] - 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27] - 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等及时报告进展[28]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当日报告并2天内提交书面文件[2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9]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32]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32]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其担责[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