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 - 埃夫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1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公告[21][22] - 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保荐和鉴证报告结论[23] 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明确使用计划[16] 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审议后公告[20] - 公司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审议后公告[21] 违规处理 -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将追究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