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创兴(600193)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内幕信息定义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人员等[6] 登记备案要求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备案制度[2]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8] - 相关主体应填写登记表并分阶段送达公司[9]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做好登记工作[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1] 流程及保存 - 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董秘等步骤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11]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4]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影响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应告知董秘[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7]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