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002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天邦食品天邦食品(SZ:002124)2025-12-01 19: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应公示[8][9] 选聘条件 - 改聘时新聘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6] - 续聘时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应未受刑事及相关行政处罚[7] 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改聘规定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相关方参会[16]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公司不得改聘[16] - 改聘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内容[16]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7]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20]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20] -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