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华海诚科华海诚科(SH:688535)2025-12-01 19: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018.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39.5471万元,已发行股份8639.5471万股[10][23] - 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认购6886515股,占比16.0152%[21] - 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6515151股,占比15.1515%[21] - 韩江龙认购6046060股,占比14.0606%[21]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32]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6][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40][4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9]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多种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和临时提案[64][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8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9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70][17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1]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176]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1]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92][197]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99]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