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华工科技华工科技(SZ:000988)2025-12-01 20: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席在委员中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