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华工科技华工科技(SZ:000988)2025-12-01 20:02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独立董事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特殊情形需立即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对前述通知时限予以豁免。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