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海航控股海航控股(SH:600221)2025-12-01 20: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6]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投资、增资、减资金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1]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1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1]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15]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需说明相关情况[14]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相关程序审议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8] - 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20][21]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4]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义务的交易等8种情况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4][25]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裁批准;总裁为关联人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等[27][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