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海航控股海航控股(SH:600221)2025-12-01 20: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内容与触发条件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等公告形式[13] - 重大事件如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需立即披露[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7] 相关人员义务与责任 - 适用信息披露的人员包括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告知和配合披露义务[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21]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特定人员和主体[23]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24]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2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2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负主要责任[2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编制由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30]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由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3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前3日,董事会秘书将定期报告审议稿送达委员审阅[30] - 董事会召开会议前5日,董事会秘书将审核通过的定期报告审议稿送达董事审阅[30] 信息披露渠道与存档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7]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报刊网站披露[37] - 定期报告等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报刊披露[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39] -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管理,由证券部负责[40] 追责权利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