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海航控股海航控股(SH:600221)2025-12-01 2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应占三分之一[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一名独立董事不得一次接受超两名委托代为出席[14] - 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董事会会议资料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25] - 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津贴与保险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