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生效条件 -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要求,辞职报告需新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6] - 除特殊情形,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7]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实际离任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2] 离任董事义务 - 对在职商业秘密保密至信息公开[15] - 含竞业限制条款应遵守约定[15] - 对任职违规决议损失担责,异议记录可免责[1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董事离职信息[17] - 需披露姓名、原因、时间及对公司影响[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