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科生物(021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瑞科生物瑞科生物(HK:02179)2025-12-01 22: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须由独立董事担任[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报酬 - 委员除董事薪酬及垫支费用外,不得收取咨询费、顾问费等报酬[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向董事会提建议,批准其薪酬及条款[9] - 作为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代表沟通,检讨监察其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9] - 可为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执行[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4] - 确保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不损害其独立性或客观性[10] - 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申报程序和控制,审阅报表及报告[10] - 检查财务、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并提出完善建议[11] - 建立程序调查解决会计、内控或审计事项投诉[13] - 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委员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会议[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两次会议应审阅及讨论公司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17] - 会议通知及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 - 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0] - 赞成票数和反对票数相等时,委员会主席有权多投一票[20] - 可通过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召开[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采用电子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21] 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 - 内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同时报送[18] - 内审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但非委员无表决权[21] - 履行职责必要时有权聘请专业人员,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自行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讨论一致或董事会认为合适可参与表决[23] 审计委员会保密 -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