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岩高岭新材(02693)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主席可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及材料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14] - 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6] 会议召开情况 - 董事会认为必要、主席认为必要、2名以上委员提议时应召开会议[10] 规则生效时间 - 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备案并在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