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志控股(01305)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伟志控股伟志控股(HK:01305)2025-12-02 16:31

委员会成立与章程 - 薪酬委员会于2014年10月27日成立,修订章程于2025年12月2日生效[2]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按需另外召开[4] - 提前至少七天通知会议时间、日期及地点[7] - 会议日期前至少三天发送议程及支持文件[8] 成员规定 - 成员最低人数为三名,低于下限董事会三个月内委任新成员[6]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决策方式 - 会议问题由出席成员多数投票决定,票数均等主席有额外一票[9] - 经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案视作合法有效[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需在合理时间内发送给成员[9] 权限职责 - 权限包括上市规则附录C1相关条文及建议最佳常规列明的权限[12] - 获董事会授权获取资料、专业意见,有充足资源履行职责[12] - 就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并协助披露[12] - 参照公司目标审查和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并协助披露细节[12] - 向董事会提出非执行董事薪酬建议,确保其客观性和独立性[15] - 审查和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管赔偿,确保合理[15] - 确保无董事参与自己薪酬厘定,不同意见薪酬安排披露原因[15] 其他事项 - 委员会主席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准备回答提问[16] - 职权范围修订须经董事会批准,发布到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