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SH:600513)2025-12-02 16: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与信息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3]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报告董事长并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7]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时间经董事会同意后预约[20] - 重大事件由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后提请董事会审批披露[20]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发布等[25] 内幕信息与保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3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可对责任人处分并要求赔偿[4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致信息泄露给予相应处分,违法移交司法[4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52] - 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废止[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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