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SH:600513)2025-12-02 16:46

人员变动披露与补选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任情况[7]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人员聘任时间 - 董事会秘书离职,公司3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8]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9] 职务解除审议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董事会解除高管职务需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解聘财务负责人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离职后要求 - 董事、高管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2]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有效[13]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