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与人员补选 - 公司收到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5]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确定与解除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 特定情形下,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6] 离职限制与义务 - 离职后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 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年减持不超25%[13] 其他规定 - 离职后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3] - 对追责决定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2025年11月28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