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共3人,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内审部 - 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人须专职,财务中心不兼任[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10]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1]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以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内控为检查重点[12]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 - 审计担保关注被担保方情况[14]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4] - 审计时有调阅资料等权限[14][15] - 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等处理权限[20][25] 其他规定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7] - 至少每两年要求事务所对财务内控有效性出鉴证报告[21] - 制度2025年11月28日生效[23][24] - 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3]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21] - 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