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安培龙安培龙(SZ:301413)2025-12-02 16:40

报告义务 - 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 控股股东等特定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6]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买卖股份增减达 1%需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3] 重大事项 - 关联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为重大事项[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 30%属重大信息[11] 信息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管理等及对外披露[16] - 制度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