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扬(603825)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2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SH:603825)2025-12-02 18: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333.6552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5333.655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333.6552万股[21] 股权结构 - 苏同认购股份数47005222股,持股比例39.1710%[20] - 姜香蕊认购股份数28203132股,持股比例23.5026%[20] -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18802088股,持股比例15.6684%[20] - 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认购股份数均为2399992股,持股比例均为2.0000%[20]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6267360股,持股比例5.2228%[20] - 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2686004股,持股比例2.2383%[2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3][54] - 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109]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2]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6] - 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20%;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不低于30%[15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