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3][29]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3] 协议相关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信息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交易日公告[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交易日公告[18]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交易日公告[2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25]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承诺投资额1%,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6] - 节余达或超项目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使用[26]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8] - 公司将鉴证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超募资金管理 - 未使用前存放于指定专户,子公司设专户[32]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在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32] - 使用投资项目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涉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程序[32]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说明必要性等,经审议、发表意见并披露[32] - 年报说明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32] - 经审议按补充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33]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36]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37] - 办法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8] - 办法2025年12月发布[39]
澳洋健康(00217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