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批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三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3] 交易限制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4]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6]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7] 交易期限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0][11][12][14] 管理与执行 - 本制度所涉交易事项具体业务由财务、投资等归口职能部门负责管理[16] - 经批准的交易事项,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实施执行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盈亏[16] 额度管理 - 交易额度不足时,应重新履行额度审批流程[17] 信息披露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3]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情形时,应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3]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制度所涉交易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28] 资金与账户 -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 - 公司应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21] 风险控制 - 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针对期货和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19] 委托理财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9] 原则遵循 - 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遵循管账分离原则[27]
澳洋健康(002172)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