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SH:600059)2025-12-02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专门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3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公司相关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向独立董事汇报并考察[40] - 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41]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会议资料至少10年[4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5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非董高人员股东[50] 津贴与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50] - 专门会议须全体过半数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