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信息申报 - 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身份信息[10] 减持计划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违规处理与买卖限制 - 违反《证券法》44条,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和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