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5]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5]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需信息披露[20][2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1] - 重大事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依法报告公告[24] 责任人相关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26]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特定主体应配合披露[29]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32][4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31]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经多道程序审核[35][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38] - 公司与中介机构涉及应披露信息需签保密协议[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适用于多类人员[41] - 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44]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46][48]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8] - 董事等违规行为,公司给予处分并可索赔[48]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依法担责,构成犯罪追究刑责[48] - 公司按上交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50]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本办法与法规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52]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