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SH:600059)2025-12-02 18:32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离职手续与责任 - 离职后十日内向董事会及人力办妥移交手续[9]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9]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涉犯罪移送司法[10] 股份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 [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