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4月25日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1,542,413元[8] -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认购6500万股,占比65%,出资98,239,023.12元[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11,542,413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公司职工代表一人[82]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113] 公司变更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6][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清算相关规定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2]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34] - 公司财产清偿相关费用和债务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34]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