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SH:600059)2025-12-02 18:3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15]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审议流程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不经审计或评估,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非同一控制不合并计算[21][22] 资产交易披露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需披露标的公司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4]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