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财务报告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与事务所协商确定[15] - 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15] 审计机构管理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提聘请或更换建议[13]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后提交决议[15][1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豁免[2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并书面报董事会[22]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7][28]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披露及整改[29] - 提意见未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