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高核人员等为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关注[10]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2] - 重大风险含可能重大亏损、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等情况[13] - 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含重大环境等事故、收到政府相关决定通知等[15] - 股份质押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关注[16] 重大信息管理 -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相关信息及进展[6] - 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传递和管理[2] - 重大事项包括募集资金变动、业绩预告修正等13种情形[18]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负责人应报告[18][19]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21] - 董事会秘书分析重大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等五类[2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资料需签字(盖章)[23] - 总经理等敦促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收集上报重大信息[23]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