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5-12-02 19:28

股份与股本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016,7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3] - 公司总股本由1,005,319,756股减少至992,303,056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5,319,756元减少至992,303,056元[3][6] - 2016年和2023年多次回购注销股本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92,303,056股[1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4] - 《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描述[5] - 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内容[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分配等利益[16][1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5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51] 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6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9]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72]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应经董事会决议[7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