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5-12-02 19: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2,303,056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8] 股权结构 - 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8507.9612万股,持股比例85.08%[18] - 金安祥设立时持股787.8224万股,持股比例7.88%[18] - 严力设立时持股210.938万股,持股比例2.11%[18] - 谢建龙设立时持股200万股,持股比例2.0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92,303,05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担保事项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9]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4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7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7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8] 交易审议权限 - 一般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02] - 一般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04] - 一般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5种情形由董事长审查决定(交易对方与董事长有关联关系情形除外)[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144][14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