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5-12-02 19:2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职责与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7]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1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4] - 不迟于会前3日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2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8]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问题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内审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定反馈和通知[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