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5-12-02 19: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1]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行使职权情况应及时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公司协助与信息提供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5]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