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5-12-02 19:28

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6]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次年计基数[7] - 上市交易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董事和高管股份交易规则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4] 董事和高管减持披露要求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二日内报告公告[9] 其他规定 - 买卖股票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公告[17] - 持股变动达规定需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按规定办理未尽事宜,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