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公司章程
浩洋股份浩洋股份(SZ:300833)2025-12-02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24日获批首次发行2,108.20万股普通股,5月20日在创业板上市[6] - 注册资本12,649.05万元,每股面值1.0元[8][17] - 成立时发行6,127.50万股,2020年4月24日后股本增至8,432.70万股[17] - 已发行股份12,649.05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蒋伟楷持股50.5%,蒋伟权等3人各持股16.5%[17] 股份限制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等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特定离职时间有不同限制[26][27] 公司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股票[48] - 多项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如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等[47][48][50] - 部分交易在每股收益低时可免股东会审议[5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应在上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3]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可请求或提议[53][58] - 股东会通知、提案、表决等有时间和程序规定[64][65][7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7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会秘书[108][150] - 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成员构成有要求[141][136]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4人[14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记账本币为人民币,会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154]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法定公积金,有转增股本规定[156][159] - 每年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不同阶段比例不同[163][16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77][178] - 公司合并支付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 公司清算有程序和责任规定[1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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