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浩洋股份浩洋股份(SZ:300833)2025-12-02 19: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9]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0] 会议相关规定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1] - 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并记录签字[12][13] 资料与档案 - 公司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0] 费用与报告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召开情况[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