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提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及材料[9]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0]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