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浩洋股份浩洋股份(SZ:300833)2025-12-02 19:47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2] - 严禁以多种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6]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7] 监管措施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8] - 关联方占用资金致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8] 处理办法 - 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偿债[8]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处理[8]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公告[9] 人员处分 - 公司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或被解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