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浩洋股份浩洋股份(SZ:300833)2025-12-02 19:47

人员构成 - 公司职工人数超300人,董事会成员应包含职工代表[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8]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4]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经认可按期召开[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非现场召开[24] - 除全体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6]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对外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全体无关联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出席无关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2] 其他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7] - 会议档案保存超十年[40]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界定[45]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47]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48]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49]